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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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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是什么?高利转贷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添加时间:2021年4月6日 来源: 杭州刑事辩护专业律师   http://www.bjzmxssjsls.cn/

 李丽律师,杭州著名刑事律师,现执业于上海三方(杭州)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行为,非法经营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非法经营的物品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本文详细介绍了非法经营罪的量刑标准,详情请看下文。




一、非法经营食盐




非法经营食盐20吨以上不满30吨的,为拘役刑或罚金刑。非法经营食盐30吨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6吨,刑期增加一年。


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10吨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2吨,刑期增加六个月。




非法经营食盐50吨,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吨,刑期增加一年。


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25吨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吨,刑期增加一年。






惯犯、利用委托代销食盐身份非法经营,依照前述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拟处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有期徒刑的,重处10%。


二、非法经营烟草制品




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烟草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


个人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万元;


单位非法经营数额达5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0万元;


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数额达2万元的。




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


三、非法经营电信业务




非法经营电信业务数额在150万元以内的,为罚金刑;1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为拘役刑;20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5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非法经营电信业务数额50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拟处有期徒刑的,重处10%。


四、非法经营出版物




非法经营出版物数额1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3万元或者经营报纸5500份或者期刊5500本或者图书25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50张以内的,为罚金刑;非法经营数额10万元以上不足12万元或者违法所得在3万元以上不足4万元或者经营报纸5500份以上不足6000份或者期刊5500本以上不足6000本或者图书2500册以上不足3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50张以上不足600张的,为拘役刑;非法经营数额达12万元或者违法所得4万元或者经营报纸6000份或者期刊6000本或者图书3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600张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000元或者违法所得800元或者报刊200份或者图书20册或者电子出版物20张的,刑期增加一个月。




非法经营数额2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7万元或者经营报纸1.5万份或者期刊1.5万本或者图书5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500张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或者违法所得1000元或者报刊300份或者图书50册或者电子出版物20张的,刑期增加一个月。




单位犯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照前述法定基准刑参照点量刑。




惯犯、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非法经营受过两次以上处罚,拟处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为有期徒刑的,重处10%。


但是,并非所有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都可构成本罪,而必须是情节严重者始当构成。非法经营罪作为一种经济犯罪,其所谓“情节严重”,首先应当考虑经济衡量标准。譬如:1、经营数额特别巨大;2、销售金额巨大;3、获利数额较大;4、造成合法经营者的严重经济损失;5、给国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等等。此外,诸如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或者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者,亦可视为情节严重。像某些经营非法出版物、非法经营化学危险品等行为,就有可能出现上述情形。由于“情节严重”与否关乎罪与非罪的界限,因此宜由司法解释作出统一的具体规定。


以上是整理的非法经营罪的量刑标准,在实践中可以参照上述标准进行判断,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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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转贷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此罪后,就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刑事。那么我国刑法上关于高利转贷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今天就为您详细介绍下。




一、高利转贷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自然人犯本条所定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本条所定之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适用上述罚金刑时,对“违法所得”应如何认定是借款人高利转贷所取得的利息,还是借款人高利转贷所得利息与其应支付金融机构贷款利息之差我们认为,本条立法之原意,在于惩诫借款人的转贷牟利行为,应以后者理解为妥。


二、高利转贷罪具有以下特征:


高利转贷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贷管理制度,也就是信贷资金市场秩序。


高利转贷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高利转贷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年龄具有刑事能力的人都可成为高利转贷罪主体。单位也可以成为高利转贷罪的主体。


高利转贷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并且具有转贷牟利的目的。


三、高利转贷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高利转贷案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单位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以上就是为您介绍的关于高利转贷罪的相关法律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生活中,如果您也遇到上述的法律问题,建议您找一位专业的刑事律师帮忙诉讼,相信一定能够帮到您。网站为您推荐你所在地区的专业律师,切实捍卫你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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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转贷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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